9月2日,有关佩通坦案裁决的合法性引发关注。事件起因于8月29日国王签署御令任命萨拉乌·颂西维莱为宪法法院新任法官,接替任期届满的班亚·乌差春。然而,当天佩通坦案判决时,萨拉乌并未参与,反而是已卸任的班亚出席并参与裁决,导致律师提出质疑,认为此举可能导致佩通坦案判决违宪甚至无效。
宪法法院办公室的消息指出,这一情况不影响宪法法院的会议和案件审理,因为在审理时,尽管已经有国王的御准,但相关任命诏令尚未在政府宪报上公布。
此外,根据《宪法法院审理程序相关的宪法性法律》第16条规定,在正式履职之前,宪法法院法官必须向国王进行宣誓,其誓词如下:
“臣(宣誓人姓名)谨此宣誓:我将忠诚效忠国王,并将以国王的名义履行职务,做到诚实正直,毫无任何偏见。以期为人民带来公正,为王国带来安宁,并将维护与遵守泰国国宪法所规定的君主立宪制民主政体,以及一切法律。”
这就意味着萨拉乌目前尚不能履行职务。此外,如果此前并未参与案件的审理过程,即便已经完成宣誓,也仍然不能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