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在国会两院的联席会议上,审议了《泰国宪法》修正案第一读,内容包括修改第256条并新增第15/1章,为制定新宪法开辟道路。
副总理博文萨·乌万诺行使发言权,解释宪法修正的时间表,以便在4个月内解散议会的时间框架内完成。他表示,制定新宪法是国会的权力,政府无权干涉。
但公投的程序在法律中已有明确规定:由国会主席将宪法草案送交总理知悉,以便总理与选举委员会(选委会)协商,确定公投日期,并决定公投中将提出的问题内容。
因此,必须根据三个部分来确定时间表或进程安排,分别是:
1. 《2017年宪法》的修正;
2. 《公投法》(关于公民投票的法案);
3. 备忘录(MOA,Memorandum of Agreement)。
时间表将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
现行《公民投票有机法》仍然有效。政府将签署一份谅解备忘录(MOA),自2025年10月1日起计算,须在4个月内解散议会,也就是在2026年1月31日解散议会。
根据法律规定,解散议会后必须在45天至60天内举行大选。
最合适的选举日期预计为2026年3月29日(星期日)。
议会成员必须在2025年12月15日至20日之间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三读。
至于公投事宜,总理和选举委员会必须在2025年12月30日前宣布举行公投。
第二种情况:
如果《公民投票有机法(第二版)》正式颁布实施,将使议会有更多时间审议宪法修正草案。
议会预计将在2026年1月31日解散。
最合适的选举日期为2026年3月29日(星期日)。
在这种情况下,公投筹备期将由原来的90天缩短为60天。
议会议员须在2026年1月15日至19日之间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三读。
至于公投事宜,总理和选举委员会(选委会)必须在2026年1月29日前宣布举行公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