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国皇家公报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指定8类区域禁止销售和饮用酒精饮料,指定例外区域除外。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一、道路及车辆
禁止在道路上、车辆内或行驶中的车辆内销售酒精饮料。禁止在道路上、驾驶车辆时或乘坐车辆时饮用酒精饮料。
二、国有企业及政府机构内部
禁止任何人在国有企业或其他政府机构的场所或区域内销售酒精饮料,但在指定为商店或俱乐部的区域除外;禁止任何人在上述场所或区域内饮用酒精饮料,但在指定为私人居住区、俱乐部或传统宴请的区域除外。(本公告不适用于酒类组织)
三、公共客运码头及渡轮
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客运码头区域或公共客运班轮(通勤船)上销售或饮用酒精饮料。
四、陆路客运站
禁止任何人在《陆路运输法》规定的客运站区域内销售或饮用酒精饮料。
五、工厂区域
禁止任何人在《工厂法》所定义的工厂区域内销售或饮用酒精饮料。(不适用于酒精饮料生产厂)
六、政府管辖公共区域
禁止任何人在政府、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管辖和使用的区域内销售酒精饮料,但在指定为商店或俱乐部的区域除外;禁止任何人在上述区域内饮用酒精饮料,但在私人居住区、俱乐部或传统宴请的区域除外。
七、公共公园
除国有企业或其他政府机构指定的公共休闲公园外,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公园内销售或饮用酒精饮料。
八、铁路及火车站
除曼谷火车站内指定区域(空调房)举办特殊活动外,禁止任何人在铁路列车车厢内销售或饮用酒精饮料。在曼谷火车站指定区域举办特殊活动时,须采取必要的筛查措施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限制儿童及青少年接触酒精饮料,并须获得公共卫生部长的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