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4 垃圾处理费曼谷市府拟涨价

2018–07-24 垃圾处理费曼谷市府拟涨价

Tuesday, Jul 24, 2018

曼谷市政府昨天(23日)指出,2107年1月14日保护及管理城市卫生规章规定地方行政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按照新标准收取垃圾处理费,每户垃圾不超过120公斤或600升,收取150铢/月,以及收取200铢装运费,即每户每月收取不超过350铢的垃圾费。曼谷市政府当天听取了关于垃圾处理费用规章草案意见,新标准将导致曼谷每户垃圾处理费上涨。

曼谷市政府昨天(23日)指出,2107114日保护及管理城市卫生规章规定地方行政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按照新标准收取垃圾处理费,每户垃圾不超过120公斤或600升,收取150/月,以及收取200铢装运费,即每户每月收取不超过350铢的垃圾费。曼谷市政府当天听取了关于垃圾处理费用规章草案意见,新标准将导致曼谷每户垃圾处理费上涨。

目前垃圾处理费用分为4个标准,包括:1、垃圾不超过20升,收取40铢垃圾装运费(原来20铢)及40铢垃圾处理费;2、垃圾超过20升但没有超过500升(每单位为20升),每单位收取65铢装运费(原来40铢)及70铢垃圾处理费;3、垃圾超过500升但是没有超过1立方米,收2450/月装运费(原来2000/月)及收2650/月垃圾处理费;4、垃圾超过1立方米,收3250铢装运费(原来2000铢)及垃圾处理费3500铢。

至于感染性垃圾的收费标准为:1、垃圾不超过13升或者重量不超过2公斤,收300/月装运费(与原来一致)及480/月垃圾处理费;2、超过13升或者重量超过2公斤(每单位为2公斤),收每单位300铢的装运费(与原来一致)及收每单位480铢的垃圾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