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7 「平等婚姻法案」 民会三读审议过关

2024–03-27 「平等婚姻法案」 民会三读审议过关

Wednesday, Mar 27, 2024

泰国民会二、三读审议「平等婚姻条例草案」会议于27日上午举行,该法案已于去年1221日获得民会一读审议通过,标志着泰国民间团体以及立法部门23年的修法努力即将取得成功。今天的民会会议在一读审议过关的基础上,针对该法案的争议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最终第三轮表决以400票支持,10票反对,两票弃权过关。坚持持反对意见的10位民代为穆斯林,理由是违背宗教教义,只能予以反对。

这部新的婚姻法律属于泰国民法与商业法法典类别,与现有的婚姻条例不同之处主要是打破了配偶为异性的限制,法律文本中的「配偶」不以「男女」或者「丈夫妻子」 表述,而是使用「个人、订婚方﹑接受订婚方」字眼,即婚姻行为不受性别限制,仍然能进行合法婚姻登记。此外,对订婚行为﹑聘礼的交付和接受成婚约定﹑毁约等行为,也进行法律上的诠释,例如订婚方如有一方毁约,必须送还聘礼。

新的婚姻法仍保持合法成婚双方年龄必须满18岁的规定,对于配偶合法登记后,如果一方有出轨行为,在进行离婚时,受害者一方可以索赔。

民会修订婚姻法委员会主席达努蓬指出,这部法律在通过民会三读审议过关之后,下一步将交由上议院进行审议,预计4月初进入上议院的审议程序。该法律将首次为同性婚姻行为及配偶的合法地位予以承认,使泰国社会的婚姻行为符合国际人权的理念与发展形势。该法律一旦生效,将使泰国成为东盟地区首个颁行同性婚姻法案的国家,也是亚洲地区第三个使用该法律的国家。